為促進交投·天行山海商品房銷售,擬對交投·天行山海商品房公開開展全渠道營銷,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代理物業:交投·天行山海已取得預售證的未售住宅、疊拼;
二、意向渠道方要求:
1.房產中介服務機構需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不限于寧德市/周寧縣域范圍的機構門店;
2.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房地產銷售代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經紀服務等房地產代理服務相關內容;
3.具有社會性優質客戶資源的單位/商家/協會類組織等或私營個體工商戶,其他合作單位:如銀行、證券、保險等,不限于周寧縣域內的有銷售資源、客戶資源的商家或組織機構。
三、意向渠道方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渠道方為房產中介服務機構,需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渠道方為其他行業商家/個體工商戶等異業聯盟商家,需提交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加蓋公章);
3.渠道方為省內外異地商會/同鄉會/協會組織/鋼貿城物業公司等或其他行業,如銀行、證券、保險等行業,需提交相關組織/工作單位有效資質證明(加蓋公章)。
四、推介服務費:根據簽訂的分銷渠道合作協議書協議服務費內容為準,或以我司每月分銷渠道傭金方案執行為準。
五、推介服務費支付方式: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經房管部門備案后,我公司次月向渠道方支付推介服務費的80%;待客戶完成銀行面簽及放款后,我公司向渠道方支付該套房源剩余推介服務費;如推介客戶為一次性付款方式或全款分期方式,我公司于客戶支付房款且合同簽約備案后,次月向渠道方支付推介服務費的100%。本項目推介服務費結算金額為含稅價(含3%專票稅率),若相關政府調整增值稅稅率的,或渠道方無法開具稅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前述不含稅價款(即含稅價款/1+3%)不變,增值稅稅額及合同總價(含稅)按照調整后增值稅稅率相應調整。
六、合作期限:《渠道分銷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七、渠道方應嚴格按照我司制定的房屋價格體系進行銷售。
八、渠道方不得超出我公司銷售宣傳資料或未經我公司書面確認的內容對外宣傳或做出任何承諾和解釋,否則若造成的影響由渠道方承擔相應責任。
九、渠道方需遵守我公司各項管理制度規定,例如判客制度。
十、我公司有權要求渠道方配合進行交投·天行山海項目宣傳,包括但不限于線上宣傳、門店展架、門店廣告物料、項目資料宣傳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渠道方支出。
十一、渠道方遞交報名材料的有效時間: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地點:交投·天行山海營銷中心(詳細地址:周寧縣環城北路與銀屏大道交匯處天行山海營銷中心),分銷渠道執行過程中,均可提交材料與我司建立分銷合作關系。
十二、經我公司審核通過后滿足要求的渠道方,我公司在審核通過后7日內與其簽訂《渠道分銷合同》。
十三、上述內容不構成要約或承諾,具體以渠道方與我公司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為準。
十四、聯系人:周女士,聯系電話:0593-2150899。
特此公告。
周寧山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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